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分团委书记选任的通知
作者: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23-11-02        阅读量:


根据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20〕5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选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职数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1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中共党员;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勤奋,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决策执行能力,善于表达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及大局意识;

(五)近三年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辅导员”荣誉;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具有3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学生活动策划和创新能力。

三、选任程序

(一)个人报名:自愿参加选任的人员在11月5日18:00前将报名表邮箱:zkwgyxy@qq.com;

(二)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在11月7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等工作任务;

三)集体研究、公示、任命:学校原则上在11月10日前完成本次科级干部选任工作。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524094)(0759)3871329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