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外国语学院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23-12-13        阅读量:


为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温馨的住宿环境,做到“三全育人”,推动学院的高质量发展,外国语学院决定成立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

一、委员会成员:

主任:周明辉

副主任:梁康伟

秘书:冯梓元

委员:外国语学院各班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外国语学院学生会权益服务部全体学生干部、外国语学院全体辅导员助理、外国语学院全体学生党员

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湛江科技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有利于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温馨的住宿环境,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活动,负责外国语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完善相关制度

2、负责传达、贯彻学校和主管部门关于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要求,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公寓管理进行专题研讨。

3、研究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有关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学生的权益。

4、负责牵头各班级做好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所属学生住宿行为教育管理,及时调查处理学生在学生公寓的违规违纪行为,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5、学院管理力量和学工力量下沉学生宿舍,负责协调处置学生公寓突发公共事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公寓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心理情况,加强情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6、统筹学生党员、辅导员助理、学院学生会生活服务部及各班级生活委员等学生干部队伍,共同开展学生公寓日常管理,督促宿舍晚归、卫生检查不合格、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宿舍或学生及时进行整改。

7、积极开展本学院党建进公寓的各项工作,督促党员积极参加公寓组织的各项活动。

8、负责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学霸宿舍”、“最美宿舍”、“文明宿舍”等评比。

9、负责学生住宿管理、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向学校提出与学生宿舍改造、维修、使用相关的需求和建议; 联系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做好水、电、网络的供给,做好卫生保洁和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10、完成好校领导及湛江科技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其他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湛江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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