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劳创青春,“育”见成长——我院顺利召开“劳动创新创业教育月”第四批试点动员会
作者:黄洋洋、吴建宏        初审:刘云晴        复审:颜于蓝        终审:邓晓开        发布时间:2023-11-22        阅读量: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劳创素养,切实推进我院劳创教育课程建设工作,我院于20日上午在新湖校区音乐厅召开“劳动创新创业教育月”第四批试点动员会。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罗如学,外国语学院院长邓博文,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周明辉,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委书记李文丰,音乐舞蹈学院党委书记林荣诗,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罗德海,文化传媒学院院长于璟,我院院长张力,党委书记邓晓开出席本次会议,由副院长张小永主持。

会议伊始,张力院长作动员讲话,他从国家政策、课程学分、教学意义和课程体验四个方面解释“为什么要重视并开展劳创教育”,强调劳创课的课程要求、理论学习和考核内容,并为同学们介绍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与安排,使同学们更好地了解自身职责。“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张院长还勉励同学们发扬“工匠精神”,在劳动创新创业课程中全面提高个人综合素养,争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青年。

罗如学副校长指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创新创业月”是学校将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相结合的新型教育方针,将劳动精神、创新创业素养、创新创业能力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他表示:“希望同学们能够以‘劳’为载体,以‘创’为目标,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自身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做到劳有所获,勤有所得,以梦为犁,不负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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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动员会为我校进一步推动“劳动创新创业教育月”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化了学生对“劳创课”的认识,促使我院学子在实践中发现劳动之美,体会劳动之乐,在实践中逐劳动之光,扬创新风帆,燃创业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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