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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宣传部移动板块管理制度

发布者:admint [发表时间]:2017-05-28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移动板块的管理和使用,更好地发挥移动板块的宣传作用,使其成为校园文化的亮点,我部门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申请移动板块,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各学生机构申请移动板块 ,必须交一份A4纸打印的海报效果图到教学楼C栋六楼的团委办公室(C604隔壁)并填写板块审批表。协会必须先得到院团委团体部的允许才可以到我部门提出申请。
2.必须提前3至5天并且在我部门值班时间提出申请,向当天值班人员进行板块申请备案工作,非值班时间一概不受理。禁止提前使用,不可事后补批(出现紧急情况必须有团委老师批准,团委宣传部负责审批和监督)。
3.需认真完整填写审批表,通过我部门当天值班人员的审批,再经部长审批,隔天领取批条后方可按租借时间使用移动板块。
4.使用时间以申请表的使用时间为准,到期时必须自觉拆除海报。若逾期院团委宣传部值班人员将立即实行拆除,并且给予警告,不以申请时间作为使用时间。
二、借用当天必须仔细做好登记工作。若自备移动板块的,也需向我院宣传部填写板块审批表,并在规定地点摆放。
三、粘贴海报或通知必须用大号透明胶粘贴,并将审批表粘贴于板块海报右下角,工具材料自备,禁止使用图钉,双面胶,胶水。禁止直接用粉笔等工具在移动板块上写字。禁止使用海报自带胶,若有违反将予以警告。
四、移动板块使用期限最多为七天,各部门若因特殊情况需继续使用移动板块的,必须亲自到我部门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方可使用。续借次数只允许一次,续借时间最多为七天。
五、每个部门每次活动最多只能同时借出两块板块。如有特殊情况需多借的可向我部门说明理由,理由充分者须根据我部门当时的实际情况来考虑是否可以多借。
六、各部门不得任意占用其他部门已借用的板块,并且不得私下转借板块。
七、板块使用时,必须统一摆放在指定位置,按照《板块位置图》的要求,对应CD后一楼位置摆放板块。若因活动需要摆放在院内其他地方的,必须先经我部门同意后方可摆放,夜间必须回收放置到CD后一楼规定地点,若不及时回收放置,我部门将对外放板块海报进行拆除,不进行回收保留,并予以警告一次。摆放时,要按顺序整齐的摆放成一条直线。板块不能拿到校外使用。
八、在使用期间,请自觉做好板块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板块无损坏,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坏的,需由申请部门自行负责。
九、板块的宣传内容要与学院的各项活动有关,不得将板块用于与学院活动无关的事项。
十、我部门将不定期的对借出的板块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我部门将通知其整改。没达到整改要求的,我部门将给予警告并登记,警告一次,一个星期内将不能借用板块,警告两次,一个月内将不能借用板块,警告三次,本学期将失去借用板块的权利。
十一、申请使用板块的部门必须派人员自行抬搬,在使用期满之后,必须搬回板块放置地方。我部门板块放置地方:CD教学楼一楼(板块存放处而非使用处)。没达要求的,将给予警告和登记,警告一次,一个星期内将不能借用板块,警告两次,一个月内将不能借用板块,警告三次,本学期将失去借用板块的权利。
十二、所有板块必须经过我部门签审批条之后才可使用,我部门将不定期对板块进行检查,若发现有协会或部门机构悬挂海报不粘贴我部门签审批条,我部门将对海报予以拆除,不作回收保留。并对该协会或部门机构予以警告。
                          

院团委宣传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一日
 
院团委宣传部横幅移动板块团委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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