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组: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院级质量工程项目2021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名单
须结题的具体名单见“附件2”。
已升级为省级项目的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等待教育厅通知另行组织结题验收。
二、结题材料及要求
(一)结题材料
1、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
2、佐证材料(含:研究报告、主要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能够反映研究过程的图片、文字记录、录像等资料、以及相关实物)。
(二)材料要求
1.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未按照要求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
2.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实证材料须按照项目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做好目录并装订成册,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
3.各项目组须于2021年6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项目验收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交到教务处教研科(博学楼咖啡厅后面)。同时将项目验收登记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分别作成PDF格式文档,然后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并发至邮箱: zkjypgk@163. com。凡愈期不报送结题材料的项目,学校将下文予以撤销。
4.确有原因不能如期结题的,须填写“附件3:延期结题登记表”。已经延期一次的不能再次延期。
三、验收方式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通过审阅结题材料方式进行评审验收,视情况将会对部分项目召开结题鉴定会、进行现场答辩或实地验收。
四、工作联系人:童洁、梁樱耀 电话: 3871912
附件:
附件1: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doc
附件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021年度须结题验收名单.xls
附件3:延期结题登记表.doc
湛江科技学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