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在粤央企团工委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发布时间:2023-05-14        阅读量: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各在粤央企团组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各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下,有效引领凝聚在粤央企青年在疫情防控、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建设、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勇挑重担、奋勇建功,在重要时刻充分发挥了团员青年生力军与突击队作用,彰显了在粤中央企业的责任与担当。

在粤央企团工委作出表彰决定,授予17个团组织“在粤央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4个团组织“在粤央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34位同志“在粤央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31位同志“在粤央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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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获得荣誉的集体与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希望企业各级团组织、广大青年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以更饱满的青春热情、更卓越的青春智慧、更澎湃的青春力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转载自:粤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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