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湛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比赛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31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 教学示范作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 师投身教学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由教务处、干部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 “教师教学比赛委 员会”(简称组委会),研究决定比赛活动的各项事宜。教务 处负责具体比赛的组织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学院教学比 赛评审小组。

二、参赛人员资格

参加湛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比赛的教师须符合以下条 件:

一)参赛教师为学校在编教师;

二)独立讲授过一门以上(含一门) 课程,教学认真 负责,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价较高,且两年来未发生教学 事故的教师;

三) 曾参加过教学比赛并取得较好名次的教师可重复 申请参赛,但其所参赛内容不得重复。

三、比赛办法

教师教学比赛分学校、二级学院两级进行,各二级学院 的比赛由各学院组织分散进行,校级比赛由教务处集中组织 进行。

四、比赛规则和程序

一)教师采取自愿报名和二级学院推荐两种方式参赛, 凡符合参赛条件者,可到所在学院报名竞赛。

二)学院教学比赛评审小组负责对报名参赛人员进行 资格审查,确定参赛教师名单,并参照学校的竞赛办法举行

本学院教师教学比赛。

三) 在学院教师教学比赛的基础上,各学院确定本学 院参加校级教师教学比赛的名单,名额按学校确定的名额择 优推选,由二级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教务处。

四) 教务处审查后,确定参加校级教师教学比赛的人 员名单,并组织校级教师教学比赛。

教务处依据专家意见根据总评分数决定校级教师 教学比赛名次,公示 5-7 天,如无异议,由教务处报校领导 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奖励

一)校级教师教学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并为获奖 者颁发获奖证书和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校级教师教学比赛优胜者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 与聘任、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晋级等方面,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

六、教师教学比赛原则上每一年举办一次。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广东海洋大学寸金 学院青年教师授课竞赛管理办法》(院教务〔2008〕18 号) 作废。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524094)(0759)3263779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