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湛江科技学院关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30        阅读量:

湛江科技学院 

关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 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 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 产和校舍安全,减少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 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案适用于台风、洪灾、 地震、火灾、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冰雹等因素而造成学校 校舍倒塌,校区淹没、道路堵塞、人身伤害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第二章 组织架构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学校校长、学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后勤校领导、分管学工校领导、分管教务 校领导 组 员:校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处、宣传 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武装与保卫处、校团委、图书馆、 卫生所等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人。 

第三章 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规范和收集 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完善自然灾害事 故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二)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 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根据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 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四)加强自然灾害的预防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员工 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章 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 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 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 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统 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反应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第五章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 理,将预防自然灾害和各类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 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经常性对学校不安全因素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 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 散安排工作。 

(四)加大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 的基础设施。 

(五)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 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 

(六)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七)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责任制。 

(八)恶劣气候、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

第六章 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一)学校在台风、暴风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报告制度、对 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 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三)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 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第七章 自然灾害事故应

根据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 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 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一)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二)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 地点集中,辅导员、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 时最后一个撤离。 

(三)任课老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 害发生时,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 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四)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迅速撤离现 场,听以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病残同学撤离。 

(五)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保卫人员立 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六)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 119、110 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 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 119、110 报警电话、并报告校领导。 

(七)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院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1.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联系 119、 110 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2.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的师生员工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救护,或者就地取 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员工。

 3.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最大可 能保证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少。 

(八)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外,人为引起的灾害 应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九)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章 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员工安全、学校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 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 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一)本预案由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广东海洋大学寸 金学院关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同时废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524094)(0759)3263779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