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湛江科技学院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7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管理,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报告工作,确保疫情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学校卫生防疫工作质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部门关于传染病的防控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突发疫情,积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提高全校传染病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传染病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完善制度,科学监测

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对可能突发的传染病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联防联动,加强合作

密切联系上级和地方有关卫生疾控部门,加强传染病防

范和应急处置教育培训工作,建立齐抓共管的防控运行机制,形成内外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的防控体系。

三、组织管理

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

长:校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学校分管后勤副校长、学校分管学工副校长、学校分管医务副校长、学校分管教务副校长、卫生所所长

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敏行楼 1601 会议室,负责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包括: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卫生职能部门作用,随时应对学校内传染病突发情况,处置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和饮用水污染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四、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预警级别由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控性、严重性、影响范围、持续事件、事件类别等情况,综合分析后提出,并由市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发生疫情时,学校应在属地上级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或卫生所报告。

2)校医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领导小组,当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行禽流感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责任报告人应于 2 小时报出相关信息(网络、电话、传真)。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 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应急处理

1)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严格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卫生所、集中健康隔离观察区)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治。辅导员老师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经医疗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4)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5)对传染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校医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卫生所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6)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7)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8)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有关疫情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发布,其它部门及个人未经授权均不准发布。

9)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师生情绪,维护学校的稳定。

10)对因传染病流行而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场地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

11)对传染病疫情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防止同类事件的发生。

五、相关单位、部门职责

落实各单位、部门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1.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组织协助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流行医学的调查与处理。

2)及时上报疫情,对学校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3)在上级卫生、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需要采取应急措施。

4)发生疫情重大流行时,执行政府依法做出的停课决定。

5)组织对疫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卫生所及责任报告人

1)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责任报告人应按照要求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安排转诊救治工作。对师生中被确诊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3)及时进行消毒隔离。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病人隔离治疗,对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进行严格进行消毒处理,开展对传染病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4)及时采取群体防护措施。对易感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等群体防护措施。

5)做好传染病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师生心理情绪。

3.相关单位、部门

1)学生工作处:要加强对各二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沟通和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开展传染病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稳定学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监督学生公寓卫生状况。

2)各二级学院:每天报告学院传染病疫情及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辅导员老师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做好记录,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负责易感

学生群体的疏散、隔离和管理,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络和沟通

协调,各班辅导员必须实时更新家长联系方式,确保紧急情

况下与家长联系畅通。

3)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保障食品、自制饮品的安全卫生,保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饮食餐具清洁卫生,确保疫情暴发时期学院的正常餐饮供应;负责饮用水的安全卫生,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消毒。

4)武装与保卫处:严格做好门禁管理和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工作,未经许可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办公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协调易感人群的疏散和隔离。

5)校长办公室:集中调配应急车辆,保证车辆、人员随时待命。

6)宣传部:配合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如实报道疫情处置情况,不夸大、不虚构、不造假。对内安抚鼓励师生,对外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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