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2024—2025 年度)申报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4-12-23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作出的重要指示,加强青少年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推动纵深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 年)》,共青团中央拟开展“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2024—2025 年度)申报工作。

一、课题类别

课题由共青团中央发布,为省部级课题。

二、选题范围

见附件。申报人可结合实际对课题名称、研究重点略作调整,但表述须符合项目定位,突出资政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申报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者只能以课题负责人身份申报 1 项课题,或者以团队成员身份参与不多于 2 项课题申报。担任课题负责人的,不能再担任其他课题团队成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在研的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各类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图书著作等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5)申报人所主持的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认定为不合格,或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不得申报。

四、研究周期及资助

课题研究周期为1 年。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每项课题择优选定研究团队承担。课题负责人为团内机关干部或团属研究机构人员的,不予资助,以自筹经费方式开展研究。其他每个研究团队资助 2 万元。申报人应按照《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注意事项

1. 学校教职工申报需征得学校科技处审核同意,如多人联合申报需确定1名课题负责人。

2. 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 课题研究着眼资政导向,有内参撰写经验的研究团队可提供以往成果作为立项参考。

4. 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六、申报方式

1. 关注“团中央权益部”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中国青年网”(http://www.youth.cn/)、“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cycs.org.cn/),查看相关课题研究说明,在线填写《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8 日 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 2 月中旬左右,申报人登录在线申报系统,查看评审结果。

3. 本校申报项目的老师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本单位盖章扫描版本、可编辑版本)发送至科技处箱:zjkjxykjc@126.com.

七、课题评审与经费拨付

团中央相关部门单位组织评委进行资格审查、匿名初评、集中复评、会议终评,根据评审意见确定课题承担机构、团队或个人,公示无异议后向研究团队发立项通知书。评审结果将在“团中央权益部”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网”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网站等平台公布。

八、课题管理

1. 正式立项后,团中央相关部门单位对研究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2. 各课题组应当于研究期限内完成不少于 1 篇决策咨询报告、1 篇课题结题报告。结题时,团中央相关部门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确定相应等次。具体按《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申报系统下载)执行。

课题申报链接:https://qsnkt.ustb.edu.cn/app.Client/

联系人:龙老师、马老师,0759-38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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