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3-03-07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根据《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科学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湛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充分发挥我市社会科学界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推动湛江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湛江篇章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已承担市社科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从即日起至3月21日止可申请结项,通过结项的可申请今年的项目。

三、申报办法

1、在“湛江社科网”(http://www.zjskw.com/)“下载专区”下载《湛江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湛江市2023年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纲要》及《2023年度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2份,并按照要求签名《研究纲要》用A4纸双面打印5份,《申报汇总表》不需要打印,只需提交电子版。

2、2023年4月14日前统一将电子版《申请书》、《研究纲要》及《申报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办公室。

3、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详见“湛江社科网”《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项目设置

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项目包括咨政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委托项目共五类。

(一)咨政项目

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高水平推进湛江现代化建设为主题,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湛江实践,自觉把湛江放到全国全省发展的大格局中去审视、去谋划、去推进,以工业化、生态化、数字化深度融合为引领实现动力变革,以加快大园区建设、推进大文旅开发、深化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实现后发赶超,破解湛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项目研究必须紧扣湛江现实,立足转化应用,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预期研究成果必须抓住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有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可以为调研报告,完成时间为3-6个月,成果呈报市级决策层参阅。咨政项目拟立15项,每项拟资助2000元。

(二)一般项目

包括应用研究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是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对策性的研究项目;基础研究项目是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以及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项目。一般项目鼓励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研究成果的现实意义。一般项目分资助和非资助两种情况,资助项目拟立30项,每项拟资助5000元;非资助项目拟立92项。

(三)青年项目

选题与一般项目相同。主要面向湛江地区青年学者,旨在扶持青年社科人才,培育社科研究队伍。青年项目拟立14项,每项拟资助3000元。

(四)共建项目

共建项目由市社科规划立项,申报单位自筹经费。拟立17项,由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委托项目

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科发展需要委托组织研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五、注意事项

以下注意事项是历年初审时容易出错的问题,请申请人正确申报,以免退回。

1.项目负责人工作关系应在本市,对项目成员工作关系不作限制。

2.往年已获得湛江市社科联规划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原项目未通过结项前,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也不能作为成员申请新的项目。

3.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社科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它项目申请;项目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4.《项目研究纲要》应按《湛江市2023年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纲要》提示的格式填写,不能出现申报者中英文姓名和工作单位,纸质版与电子版的字体、格式、内容应完全一致。

联系人:龙老师/马老师,0759-38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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