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3-03-02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持续支持、推进民办教育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引领、学术支撑作用,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根据结题鉴定结果,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

、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同类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申报方式

(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3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采用推荐和评审制,我校限额申报5项,由科技处组织专家匿名评审。

(二)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3年度)申请书》(附件2),由科技处将申报课题材料统一整理后,统一报送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本和纸质原件扫描pdf版本)、课题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二)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3日。请各申请人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课题的纸质材料,送到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电子材料发送到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

具体事宜可联系科技处龙老师0759-3871355。



Copyright © 2005-2008 by 湛江科技学院,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524094)联系电话:(0759)3871355

粤ICP备12049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