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教育学院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作者:教育学院        初审:        复审:        终审:        发布时间:2023-05-19        阅读量:

教育学院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一、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天 18:30-21:30

使用对象:全校师生

(重大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其他特殊情况将会提前通知。)

二、乒乓球室及室内器材均由教育学院直接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管理或随意挪用。

三、乒乓球室是供我校师生教学、训练及休闲娱乐的场所。要注重精神文明,遵守时间,严禁霸台,自觉服从管理。

四、注意文明礼貌,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追逐。

五、爱护室内设施,自觉爱护乒乓球桌,严禁用球拍和不正确技术敲打桌面,禁止坐在乒乓球台面。严禁随意摇动网柱、球网、禁止移动球台、不得私卸球网,禁止将衣物挂在球网上,凡损坏者照价赔偿。

六、不得携带食品入内,禁止随地吐痰,有特殊情况应用卫生纸处理后扔进垃圾桶。

七、禁止带充电设备及其他电器设备进入实验室,禁止将电动车、自行车放入球室,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八、对不遵守操作规程,随意乱动设备,致使公物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九、运动结束后,应自觉将器材按原位摆放整齐,带走室内垃圾,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教育城新坡路1号

电话:(0759)3263610(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