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教育学院电钢琴室管理制度
作者:教育学院        初审:        复审:        终审:        发布时间:2023-05-19        阅读量:

教育学院电钢琴室管理制度

一、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18:30-21:30

使用对象:教育学院教师、学生

(周六周日、重大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其他特殊情况将会提前通知。)

二、 电钢琴室为教育学院教学与训练的重要场所,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三、使用前,应检查电钢琴及其他设施是否完好齐全,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管理人员。严格按开、关顺序开关电钢琴。离开前,经老师或实验管理员认可后方能离开教室。

四、电钢琴属于电子产品,电钢琴上禁止放置水杯等饮品及其他物品,禁止将食品、饮料、雨伞进入琴房。

五、电钢琴室设施为公共设施,严禁私自拆卸、修理、改变实验室布局。

六、学生应爱护实验室设施,实验室内任何物品没有申请不得擅自搬出,不得故意损坏乐器和公共设施。

七、禁止带充电设备及其他电器设备进入实验室,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八、对不遵守操作规程,随意乱动设备,致使公物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九、离开时,关闭电源,并盖上琴盖,带走室内垃圾,关好门窗,切断所有动力和照明电源。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教育城新坡路1号

电话:(0759)3263610(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