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党员档案材料核查和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时间:2020-05-18 点击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规范党员管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党员离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函〔2015〕23 号)以及海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学生党员档案材料核查和 2020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党员档案材料核查工作

 1.核查内容与时限

为确保学生党员档案材料规范、齐全,各党支部要结合 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党委组织部核查出的若干问题,认真仔细全面地核查和整理所有学生党员(含非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档案材料。主要检查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内容、落款时间(包括时间逻辑)、材料签名、加盖公章等有无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__党支部党员档案材料核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5) ,于 5月 28 日 上 午 11 点 前 报 送 , 电 子 版 发 送 到 组 织 部 邮 箱cjxydwzzb@163.com,纸质版经二级党组织审核签字盖章后,交到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做好 2020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和资料存档

各学生党支部必须认真核查整理毕业生党员档案,将入党志愿书扫描形成 PDF 文档(一名党员一份文档),文档命名为“XX支部+2020 届+姓名”,同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见附件 1)和《寸金学院毕业生入党材料(归入学籍档案)清单》(见附件 3),各一式三份,一份报所在党总支备查,一份由学生党支部留存,一份报学校党委。各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转移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步骤和要求

1.转出前,学生党员务必先与接收单位沟通联系,明确拟转入的党组织(包括拟接收的党委和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上交所在党总支,党总支党务系统管理员在系统内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组织关系转出操作。

2.转往省内党组织的,无需纸质介绍信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待学校党委组织部在系统内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审批后,毕业生党员本人可到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3.转往省外党组织的,党总支党务系统管理员操作转出时务必勾选“转出省外/系统外”,需由二级党组织统一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盖有“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印章的正式介绍信,转交至毕业生党员本人。毕业生党员本人可凭介绍信到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4.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员(含预备党员)档案材料必须归入其学籍档案,随学籍档案一并转出。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印一份党员档案给学生带走,以便接收方查看党员档案,接收方若要查看原件,可发函至人事档案管理方查看。

一般情况下党员档案材料不得交由党员本人自带,情况特殊的,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预备党员材料可通过机要交通方式转递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于 6 月 6 日前须将《广东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见附件 1)和《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毕业生入党材料(归入学籍档案)清单》(见附件 3)的电子版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 cjxydwzzb@163.com,纸质版经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名盖章后,交学校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党员入党志愿书 PDF 版,由党委组织部到各二级党组织核查后拷贝。

联系人:曾梓恒 15602404865

(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1.开具介绍信时要准确了解介绍信的抬头(即具有直接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名称)和去向(即具体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二者可以是同样的名称。具有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名单详见附件4。(省内具有直接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可通过党务系统内组织关系转接模块的“去哪儿转接”进行查询)

2.组织关系转出后,各二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在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 3 个月)内到接收单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回学校党委组织部。介绍信回执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贴在党务系统打印出来的介绍信存根上。由于接收单位变动、个人信息填写错误、组织介绍信遗失的,须在有效期内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出补办或改签申请,并提供原组织关系转移凭证,经核实后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因个人原因超过 6 个月未到接收单位报到的毕业生党员,由二级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3.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原则上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对尚不具备入党条件、不能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基层党支部要提出培养意见,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归入学籍档案或交由毕业生党员带走。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须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毕业生党员档案核查和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核查小组进行核查;须督促各党支部召开毕业生党员教育专题会,进行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和普及组织关系转接相关知识等,切实做好学生党员档案材料核查整理和 2020 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如因工作不认真、不严谨导致党员档案不规范不齐全被退回等情况,由二级党组织负责处理。
    附件:
   1.党校第 42 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寸金学院班培训安排
   2.党校第 42 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分组安排(样式)
   3.党校第 42 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情况表
   4.党校第 42 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资格核查表
   5.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一览表
   6.党校第 42 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成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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