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新进教职工住房及生活设施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时间:2020-11-20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新进教职工住房及生活设施配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2020 年 8 月 19 日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新进教职工住房及生活设施配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的良好氛围,为各类人才安心工作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实现各类人才“来得了、留得住、干得好”的目标,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特对学校新进教职工的住房安排、生活设施配备及其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住房安排

学校为新入职的教职工安排住房,其标准如下:

1.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和初级职称人员,学校在人才公寓现有房源中安排一人一间住房;如果人才公寓没有房源,学校在附近租赁单间宿舍或者改造学生宿舍。

2.新入职具有中级职称(科级干部)者,学校在人才公寓现有房源中安排每人居住一单间;如果人才公寓没有房源,学校按此标准在附近租赁宿舍。

3.新入职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者,学校在人才公寓现有两室一厅、三室一厅房源中安排居住;如果人才公寓没有房源,学校按此标准在附近租赁宿舍。

4.新入职的学校高管和二级教授,学校实行“一人一策”。


二、房间内生活设施配备标准

(一)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或初级职称人员房间生活设施配置标准

序号

配置物品

标准规格

说明





1

空调

统一配置

电费自付





2

床(含床垫)

统一配置

配置双人床





3

电饭锅

统一配置

规格统一





4

热水器

统一配置

如宿舍统一供应则不用单独配置





5

桌椅

统一配置

书桌兼电脑桌





6

窗帘

统一配置

遮光布,风格统一





7

网络

统一配置






8

晾衣杆

统一配置

宿舍楼统一规定位置






(二)
新入职的中级职称人员房间生活设施配置标准

序号

配置物品

标准规格

说明





1

空调

统一配置

电费自付





2

冰箱

统一配置

规格统一(共用)





3

洗衣机

统一配置

规格统一(共用)





4

床(含床垫)

统一配置

配置双人床





5

电饭锅

统一配置

规格统一(共用)





6

热水器

统一配置

如宿舍统一供应则不用单独配置





7

桌椅

统一配置

书桌兼电脑桌





8

窗帘

统一配置

遮光布,风格统一





9

网络

统一配置






10

晾衣杆

统一配置

宿舍楼统一规定位置






(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人员房间生活设施配置

序号

配置物品

标准规格

说明





1

空调

统一配置

电费自付





2

冰箱

统一配置

规格统一





3

餐桌套装(含餐椅)

统一配置

规格统一





4

洗衣机

统一配置

规格统一





5

床(含床上用品一套)

统一配置

配置双人床





6

沙发一套+茶几

统一配置






7

手提办公电脑

统一配置







煤气灶、煤气瓶、抽油



8


统一配置

规格统一


烟机







9

衣柜

统一配置

木质,和床成套





10

热水器

统一配置

如宿舍统一供应则不用单独配置





11

桌椅

统一配置

书桌兼电脑桌





12

窗帘

统一配置

遮光布,风格统一





13

网络

统一配置






14

晾衣杆

统一配置

宿舍楼统一规定位置








含拖把、扫把、水桶、脸盆、毛

15

清洁卫生用品

统一配置









16

洗漱用品

统一配置

洗发水、沐浴露、香皂






(四)新入职的学校高管和三级以上教授由学校实行“一人一策”。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新进教职工住房安排及生活设施配备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计划财务中心、后勤管理中心、采购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后勤管理中心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事宜。主要职责及其分工为:

组织人事部在每学年度的 4 月 10 日前提出分类房源需求计划,校长办公室提出房间生活设施配备标准(包括所配备的生活设施的品牌、型号、颜色,且须报学校主要领导审定),采购中心按照上述配备标准提出房间生活设施配备计划;如寸金教育集团无现成房源可使用,后勤管理中心需提出解决方案;计划财务中心根据各类需求作出经费安排,并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后勤管理中心牵头汇总学年度新进教职工住房安排(改造)及设施配备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呈送学校董事会批准,后勤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组织人事部按照上述标准验收合格后交由后勤管理中心管理,所有房源计划由组织人事部按规定程序统筹安排使用。


四、其他

1.学校为教师房间配备的非一次性使用的所有物品,均是学校的法人财产,由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登记、入账;如有故意损坏,须按照规定赔偿。

2.教师入住后需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自行负责物业、水电、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实行“一人一策”者除外)。

3.教师如因故离开学校或是因其他原因不再使用学校安排的住房,须按照规定程序与后勤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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