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湛江科技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30        阅读量:

湛江科技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疫情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级有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法定传染病 

(一)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 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 H7N9 禽流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三)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 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与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卫生所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单位,卫生所所长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校疑似传染病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工作。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为法定疫情报告人。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疫情报告人→卫生所值班人员→卫生所所长→分管卫生工 作校领导→校长→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要求

1.传染病疫情处置要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 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2.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当发现疑似传染 病或者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通过口头、电话、书面等方式迅速向卫生所报告。 

3.当同一班级一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位学生(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传染病症状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上报疫情信 息,重大疫情应当在 1 小时内上报疫情信息。 

4.传染病疫情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患者人数、名单、发病日期、所在学院班级、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524094)(0759)3263779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