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作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投身教学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由教务处、干部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教师教学比赛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研究决定比赛活动的各项事宜。教务处负责具体比赛的组织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学院教学比赛评审小组。
二、参赛人员资格
参加湛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比赛的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赛教师为学校在编教师;
(二)独立讲授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价较高,且两年来未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
(三)曾参加过教学比赛并取得较好名次的教师可重复申请参赛,但其所参赛内容不得重复。
三、比赛办法
教师教学比赛分学校、二级学院两级进行,各二级学院的比赛由各学院组织分散进行,校级比赛由教务处集中组织进行。
四、比赛规则和程序
(一)教师采取自愿报名和二级学院推荐两种方式参赛,凡符合参赛条件者,可到所在学院报名竞赛。
(二)学院教学比赛评审小组负责对报名参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赛教师名单,并参照学校的竞赛办法举行
本学院教师教学比赛。
(三)在学院教师教学比赛的基础上,各学院确定本学院参加校级教师教学比赛的名单,名额按学校确定的名额择优推选,由二级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审查后,确定参加校级教师教学比赛的人员名单,并组织校级教师教学比赛。
(五)教务处依据专家意见根据总评分数决定校级教师教学比赛名次,公示5-7天,如无异议,由教务处报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奖励
(一)校级教师教学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并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校级教师教学比赛优胜者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与聘任、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晋级等方面,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
六、教师教学比赛原则上每一年举办一次。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青年教师授课竞赛管理办法》(院教务〔2008〕18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