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5-05-06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专项申报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关于年度项目申报。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二)关于专项申报。今年共有“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5个专项(以下简称5个专项)。5个专项所设的项目类别略有不同,请参考各自的申报公告和指南;申报资格、研究年限、成果、要求也略有不同,请详细阅读专项申报公告,按要求填报。5个专项实行不限额申报。

(三)关于博士生项目申报。博士生项目试点学校为教育部学科评估教育学A类高校,具体试点高校名称已在平台标明(我省试点高校为华南师范大学)。其他全日制博士生和硕士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项目,但可以作为成员参与申请项目。申请人需为学术型博士生。申报博士生项目需提交导师同意申报证明材料。学校为承担项目的博士生开通科研经费账户,或者在导师科研经费账户中单列、专款专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研究生管理部门参与管理。博士生项目试点学校择优推荐,每校推荐数不超过7项,试点范围中非直属高校推荐数不占用所属省份的限额申报指标。博士生项目实行单列单评。

二、注重申报质量

各申请人须参考《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一律予以撤销;对于仍然发现申报资格查重存在问题等情况的,将对申请人停止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三、具体申报要求

(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负责我省除部委属高校和深圳市外的本年度项目申报推荐,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教育研究院、各高等学校、省直属学校负责审核本地区(单位)的项目申报推荐。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各地市教育局或高校,需先进行单位的注册,待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才能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时,所在单位务必填写为各地市教育局或高校。

(二)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三)申报及审核时间。申请人5月18之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由科技处择优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及审核。

(四)材料报送

1.科技处将通知获推荐的申请人在平台上完成系统填报。

2.申报重大项目招标项目的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版《投标书》,采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投标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投标人须提交的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果是论文,可以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果是著作,需要同时报送5本至科技处(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8日17时之前。其他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均无需提交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交到科技处统一盖章、寄送至全规办。

3.有关公告内容,项目申报所需的各项材料请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联系人:龙老师/马老师,0759-38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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