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三大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4-05-20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三大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的要求,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作出的重要指示、赋予的重要任务、提出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推进具有中国特色、岭南特质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重大学术创新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广东哲学社会科学全面繁荣、走在前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申请人应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从事“三大体系”研究或者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三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4年6月17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3.申请人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4.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5.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潮州文化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专项其他课题、潮州文化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

6.申报了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学科共建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项的申请人不能申报“三大体系”建设研究专项。

7.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潮州文化研究专项、“三大体系”建设研究专项中的2个项目。

(二)立项数量与参考选题

全省拟立项10项,每项资助5万元。申请人须结合本年度参考选题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参考选题如下:

1.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引领下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研究;

2.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话语体系建构及传播对策;

3.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建设成效评价研究;

4.传统政治伦理“两创”与中国特色政治伦理学科体系构建研究;

5.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的自主知识体系的方法论和实践路径研究;

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学术方式研究;

7.广东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构建研究;

8.加快推进广东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9.加快构建中国话语体系和中国叙事体系研究;

10.人工智能时代的知识生产与新文科教育研究;

11.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选题。

本项目由单位组织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预期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可三选一或三选二。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在学术期刊发表3篇以上(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若选两种成果形式,则均需达到上述相关成果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为1-2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

(四)申报时间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8日10:00—6月7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2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三大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请书》(建议用WPS打开,若无法编辑申请书请按照平台登录页面通知公告栏“项目申报书如何启用宏操作引导手册及VBA插件下载”操作),在系统提交后由学校科技处审核。

2.学校科技处在系统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下载打印并报送以下材料至科技处:

签字盖章版《申请书》2份、《活页》5份,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立项名单公布后,获批立项的项目需要上传签字盖章版申请书PDF扫描件至系统,请获立项的申请人立项后联系科技处扫描上传盖章版资料。

(六)申报答疑

申报系统技术类问题请扫描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三、项目评审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三大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项目,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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