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4-03-18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资源环境保护、人口健康、安全应急等社会民生科技进步,提升科技创新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推进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支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通过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zj)填写申报,经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实施申报项目的基础和能力,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提供查新报告、项目申报承诺函(见附件2)等材料。

(三)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按照申报书填报内容生成合同书,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可修改调整。

(四)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次新申请项目和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总和不得超过3项。

2.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项目逾期超过半年未结题的,有在研项目未按要求填报年度执行报告的,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4.市直单位申报项目未经本单位推荐的,县(市、区)单位申报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的,不予受理申报。

5.申报项目涉嫌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申报书内容查重率超过50%的,不予受理申报。

6.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新增经费要求不低于0.5万元。

综上,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须在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待系统审批通过后,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已注册的申报人和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审核推荐。学校科技处在管理平台对申报项目审核、择优推荐,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

(三)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打印胶装一式1份、签字盖章齐全,包括申报书、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项目申报承诺函及系统上传的其他材料。其中承诺函须提前交到科技处(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审核盖章,再进行胶装。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0日17:00;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7:00。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龙老师/马老师;电话:0759-38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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