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4-03-08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民办高校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应用研究,协会决定启动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项目的申报;项目主持人同时报送两项及以上课题立项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凡单人主持,没有其他成员的申报课题均不予立项。

(三)主要负责人应该是民办高校在编的全职人员(不含返聘人员)。

(四)凡承担往年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2024年度科研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课题指南》(见附件 1)的范围选择课题,亦可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我校本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申请学校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通报批评,并责成5 年内不得申报本协会课题;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事宜

(一)受理时间。请各申报人于4月15号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协会将在4月下旬公布课题立项审批结果,正式下达课题立项书。

(二)材料报送。电子版申报书(附件2,包括WORD版本和PDF版本)和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文档名称统一为“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纸质版《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交到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

五、奖励表彰

为保证申报课题的质量,协会将成立课题科研项目评审专家组,集中对课题立项和结题进行评审。对于完成结题的课题予以颁发结题证书。根据课题结题情况,评选出10项优秀课题,每项优秀课题给予经费补贴20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课题组于2024年9月9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报送开题报告书(见附件4)。

(二)课题组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结项或更改项目时,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6)。

(三)课题组于2025年3月31日前向协会提交《结题报告书》(见附件7)和课题研究报告(见附件8)以及课题研究的相关成果复印件。

(四)课题研究完成期限为2025年3月31日。

七、联系方式

龙老师、马老师:0759-38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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