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2-08-14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繁荣发展我省高等教育研究,激发高等教育工作者推进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高等教育研究质量和水平,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工作要点》,决定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申报范围和要求

我校推荐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10篇、专著不超过5部(具体参评成果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已获省部级以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奖励成果不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材料报送安排

(一)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参评的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需逐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参评论文和研究报告2份(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专著原件1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1份。

(二)报送时间。请各申报人于2022年9月15日中午12:00前按上述要求将参评成果和《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等报送至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办公室;上述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zjkjxykjc@126.com,主题注明“学院+姓名+申报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材料”。

三、其他事宜

经学校推荐上报的参评者需交纳评审费每项250元,由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和评审时代收。

1.汇款时间为9月26日(星期一)前,汇款方式支持单位转账或个人转账。

2.账户名称: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卫路支行;

账号:44050142180200001775。

3.汇款时请务必在转账单用途栏中注明“第二届成果奖+申报者姓名”

  4.汇款后请及时准确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缴纳评审费回执单》(附件4)。秘书处收到评审费后,将根据回执信息开具评审费发票,并以电子邮箱形式将评审费发票发出。请各申报人全面准确地填写发票信息及收件人信息,以便学会秘书处准确及时发出发票。

 



Copyright © 2005-2008 by 湛江科技学院,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524094)联系电话:(0759)3871355

粤ICP备12049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