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2-06-21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关键问题和教育领域当前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深入探索我省教育在办学模式、体制机制、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新模式、新路径、新办法,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水平。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2.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再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7月或者之前的,或在7月10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3.申报人要立足我省教育实际,按照选题的有关要求,着眼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我校限报4项,每个选题限报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限额予以推荐。

(二)项目申请人于202271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报送至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PDF格式和Word格式)及《汇总表》以“姓名+项目名称”打包压缩后发送至zjkjxykjc@126.com

联系人:龙老师;0759-38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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