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1-12-03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2022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项目的申报;项目主持人同时报送两项及以上课题立项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凡单人主持,没有其他成员的申报课题均不予立项。

(三)主要负责人应该是民办高校在编的全职人员(不含返聘人员)。

(四)凡承担往年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2022年度科研课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民办高校科研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范围选择课题,亦可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申报课题数量,每所民办高校原则上不超过3项。科技处将对上交的申请书择优上报,请申报人对申报资格仔细核对,并认真填写申报书填写内容、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三、申报事宜

科技处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交到敏行楼1609科技处,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组于2022年5月31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报送开题报告书(见附件4)。

(二)课题组于2022年9月16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结项或更改项目时,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6)。

(三)课题组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协会提交《结题报告书》(见附件7)和课题研究报告(见附件8)以及课题研究的相关成果复印件。

(四)课题研究完成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五)对于评选为优秀的课题将予以适当资助;对于完成结题的优秀成果将予以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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