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
国家资助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3        阅读量:

2020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高校落实责任、社会积极参与三方共同支持的多维度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此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我校特色的专项资助政策,如特困生助学金、寸金励志奖学金。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入校后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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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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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可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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