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旷课及其它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上学年综合测评名列班级前5%,学习成绩排名名列班级前10%;
(五)作风优良,生活俭朴;
(六)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当年未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旷课及其它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上学年综合测评及成绩排名名列班级前30%;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六)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七)当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性欠交学费行为;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初审:储娜
复审:金嘉欣
终审: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