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障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及《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粤学位〔202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湛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按照相关要求,现将《实施细则》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6日
受理部门:教务处
受理地址:新湖校区博学楼1楼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9-3263859
联系人:吕老师、罗老师
联系邮箱:cjxyxjxwk@126.com
附件:湛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湛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