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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老科协)的通知
作者:美术与设计学院        发布时间:2023-05-23        阅读量: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和《湛江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提高湛江市老科协服务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按照《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2023年湛江市老科协经费使用安排方案》,湛江市老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度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老科协)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类型

    1、决策咨询项目

    项目内容:根据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的要求,发挥老科协智库优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分别开展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个调研课题,各自形成1万字以上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参考。

    项目数量:2项

    经费额度:1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2、科普进农村、进社区项目

    项目内容:拓宽科普进农村、进社区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组织老科协专家分别到农村和社区开展农业科技和老年人健康知识科普讲座,提升科普工作效能。

    项目数量:2项

    经费额度:1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3、助力乡村振兴和企业创新项目

    项目内容: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学会建立科技服务站工作的意见》,鼓励老科协团体会员新建科技服务站,邀请2名以上老科协专家分别到湛江乡村、企业开展创新驱动活动。申请新建科技服务站的团体会员另要填写提交《湛江市建立老科协科技服务站备案表》(附件4)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给市老科协办公室备案。

    项目数量:2项

    经费额度:1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2. 市老科协党建活动和组织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加强市老科协党建和组织建设,支持新建市老科协分会,并同时举办党建活动或科普、学术交流活动。

    项目数量:2项

    经费额度:1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严格遵循《湛江市市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开展,采取公开申报、审核立项、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结题验收、绩效考核的管理流程。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科技专业水平,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老科协团体会员单位。

(三)项目受理后由市老科协监事会和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查,对不符合项目内容及申报主体要求、目标不明确、一题多报、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等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四)科普经费活动项目不得列支以下费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出国和业务招待支出;土建工程、办公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及购置支出;罚款、还贷、捐赠、赞助、礼品和对外投资支出;与申报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五)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申报后至经费资助前,申报单位及项目的负责人和参予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六)申报项目要求在2023年内启动,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项目实施必须与《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老科协)申报表》(附件2)一致,并于项目完成后30天内向市老科协办公室报送《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老科协)总结报告》(附件3)和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并附所有报销凭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以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七)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者,即撤消立项,暂停资金支付,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通报,并在3年内取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一)《湛江市科普经费活动项目(老科协)申报表》;

(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市老科协团体会员单位为社会组织);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市老科协团体会员单位为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项目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524094)(0759)3871329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