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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添加时间:2017-10-31 11:34   编辑:admint   浏览: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3〕15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学院根据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学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与努力方向等五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2013学年,学院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条例(试行)》的要求,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院议事日程的重中之重,组成了以何春林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加强部署,监督落实。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主要体现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等方面,充分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院院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学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2-2013学年,学院通过校园门户网站、OA应用平台、企信通等途径发布信息4851条,其中,OA应用平台、企讯通2415条、校园门户网站416条;出版了《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报》4期;通过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66条,通过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教育厅官网、碧海银沙网站及其他媒介公示信息 58条。学院各系部、职能部门也通过本部门网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条例(试行)》规定了学院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职称评审、人才引进、评选先进及奖励、招生、毕业生就业、学籍管理、员工福利、财务工作等。
           1.招生信息公开内容
         (1)学院严格贯彻落实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于3月初学院院务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了《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明确了学院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体检标准、收费标准、资助学生政策、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章程》,并将《章程》放在学院招生网站,供主管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同时,学院结合信息时代传播的信趋向,通过学院网站、阳光高考网、印发招生简章、感恩明信片邮寄、微博、手机二维码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信息。
         (2)学院201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均公布在生源省招生专业目录上。学院在广东省招生计划5000人,实际录取人数为5255人,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类,分文科、理科和艺术类录取;外省招生计划500名,包括新疆、福建、海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等十多个外省,招生批次及科类严格按照生源省规定录取。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政策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3)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过学院网站、招生网站、招生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时向广大考生和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学院办公室作为接受招生纪律监督与申诉的部门,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对学院招生工作的监督与投诉,保障了学院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下圆满完成了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
           2.财务信息公开内容
        (1)公开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报销管理制度》、《现金使用管理规定》、《借支管理规定》、《关于差旅费标准的规定》、《经费开支规定》等。
        (2)公开学院学年度包干经费预决算、经费来源情况、教育收费情况(包括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教育收费投诉电话、办理地址等信息。
        (3)学院对财务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进行现场和网上公示,全面公开学费、住宿费、学院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的所有目录,采取学院网站、公告栏等公开方式,保证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人事信息公开内容
           对涉及到人才引进及流动、人才培养、人员考核、人事统计等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整理,并通过公告板、网站等载体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开。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为达到充分公开的目的,对需要张榜公示的人事信息,在学院行政楼、教学楼张榜公示。为了更清晰地展示公示内容,将重要的公示内容放在人事处网站中,方便校内外人员浏览。
           4.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包括学校门户网站以及各职能部门、各专题网站,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最重要的途径。
        (2)院报院刊、公文、宣传册等纸质材料。
        (3)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展览形式。
        (4)院内外广播、电视等传媒形式。
        (5)其他方式:OA应用平台、企讯通手机短信平台、QQ群等即时通讯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较高,评价良好。他们对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他们的信息需求。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与努力方向
           2012—2013学年,在学院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如个别单位重视不够,公开的时效和广度存在不足,公开的内容还需加以拓展等问题。在今后,我院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增强思想意识
           进一步提升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社会公众与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法规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着手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规范并落实各项公开内容、形式及要求,进一步保障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三)丰富公开内容
           加强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探索整合院内已有信息公开渠道、资源的各种有效方式;紧紧围绕学院发展大局,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
          (四)强化服务意识
           随着公众信息公开意识的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也提出新的要求。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时,以“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为宗旨,积极回应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注重办事效率和质量。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