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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

文章来源:资助中心 作 者:资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12 14:46:10 浏览次数:874

学生资助政策

2021年7月制)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解决学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从制度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我校制定了专项资助政策,即特困生助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有着重要帮助。

一、广东省学生资助政策

(一)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足学费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名额按国家分配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名额按国家分配确定。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符合要求,根据不同档次,可获2300-4000元/人/年的国家助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额度为8000元。

(三)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补助金

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我校就读可享受免学费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

(四)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五)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六)学费补偿政策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

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2.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七)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

二、我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12元。

(二)特困生助学金

特困生助学金是专门为特殊困难的学生设立的,主要用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作风端正,无违纪行为,在校期间难以支付正常的学习、生活费用的;遭受突发性事件(如:家庭受灾,意外事故住院、罹患疾病住院等),以致无经济能力支付学费、医疗费或难以支付正常的学习、生活费用的在校学生。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每人300-5000元不等。

(三)学校励志奖学金

学校励志奖学金是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学校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共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O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O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

(四)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子国际志愿服务

我校坚持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人人成才”教育目标融入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我校学生工作处与国际交流处联合举办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子国际志愿活动,选派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于暑假期间赴国外研学交流或参加志愿活动。

学生可通过下方二维码,直接下载《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初审:李志娟

复审:成翠雄

终审:余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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