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 者: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2-04-02 14:49:09 浏览次数:108

各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给你们,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动员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和学生参加。由二级学院初审推荐至学生工作处进行校级评选,最后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各二级学院须按通知要求严格审核辅导员及学生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于4月11日(周一)上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邮箱:cjxsc2017@163.com,邮件命名为“XX学院“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 ,纸质版交到学生工作处(知行楼159)。

联系人:林伟霞 0759-3263757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2日


    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zip 

  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zip


初审:李志娟

复审:成翠雄

终审:余国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