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项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二轮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发布时间:2021-09-23        阅读量:

各单位、部门:

2021年度第二轮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需通过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zj/login/)进行申报并提交有关资料,经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提供查新报告、项目申报承诺函(见附件2)等材料。

(三)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按照申报书填报内容生成合同书,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可修改调整。

(四)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次新申请项目和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共不得超过3项。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超过1年,经催促仍不申请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4.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新增经费要求不低于0.5万元。

综上,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首次申报人须在管理平台进行个人注册,待系统审批通过后,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已注册的申报人和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资料提交。申报人通过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和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此时项目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打印并胶装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包括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项目申报承诺函及系统上传的其他材料),一式1份报送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一)我校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7日18:00

(二)我校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2:00

注意事项:

1.查新报告,各查新机构出具报告时间需3-5天,所以请大家抓紧时间进行查新。省、市相关查新机构见附件3,海大查新所需材料见附件4。

2.项目申报承诺函,因为需要盖学校公章,统一走超融合流程,请各申请人于2021年9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函纸质版,交至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科技处。超过截止时间概不处理,请大家理解配合。

3.请申请人在提交申报书后随时关注系统变化,一旦出现“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字样请及时打印,为学校后期统一盖章预留足够时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3871355,项目申报微信群:

初审:徐美杏

复审:黄子豪

终审:唐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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