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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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关键问题,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深入探索我省教育在办学模式、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的新模式、新路径、新亮点,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水平。

二、申报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中小学、高校和教育研究机构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2.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3.申报人要立足我省教育实际,按照选题的有关要求,着眼于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调研报告、政策性文本草案或工作方案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成果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我校限报4项,每个选题限报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限额予以推荐。

(二)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人于2021年5月18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书》(一式四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新湖校区行政楼16楼)。

(三)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姓名+项目名称”打包压缩后发送至cjxykjc@163.com。

联系人:童老师 18476671950

初审:徐美杏

复审:黄子豪

终审:唐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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