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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关于管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名单
作者:管理学院        初审:徐美杏        复审:吴国洪        终审:唐剑峰        发布时间:2023-09-28        阅读量:

各班级: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同时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院决定成立管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将由1名指导教师与10名学生干部组成,负责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决策,包括执行公寓管理规定、监督公寓管理情况、处理我院关于公寓内的投诉和建议等。

经过学院选拔,现将学生自治委员会名单公示如下:

管理学院

2023年9月28日

附:管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指 导 教 师:蔡巧芳

公寓委员会主席:2022级市场营销1班陈心如

办公室部长:2020级公共事业管理01班朱汪华

办公室委员:2020级工商管理12班刘嘉琳

2020级工商管理04班杨淑霞

宣传部部长:2020级工商管理07班陈嘉瑶

宣传部委员:2021级酒店管理01班林锦燕

2021级工商管理01班唐元杰

纪检部部长:2022级大数据管理与应用02班罗碧辉

纪检部委员:2022级工商管理06班张昌金

2022级公共事业管理02班姚纯敏

初审:徐美杏

复审:吴国洪

终审:唐剑峰

初审 徐美杏 复审 吴国洪
终审 唐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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