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校学发〔2019〕22号)的规定,现在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解除处分,现将情况公示:
序号
姓名
班级
学号
处分类别
时间
1
周平钦
19级电气1班
2018106120238
警告处分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各位老师同学反应问题。公示期7天,即11月30日至12月7日。
地址:湛江科技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办公室
电子邮箱:3390905232@qq.com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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