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湛江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6-04-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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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保障湛江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高标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为湛江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注入科技动力,科技处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湛江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按照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科技处统一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报送。

二、申报要求

(一)按《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2026年度湛江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要求,符合2026年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范围,已经正式申报通过入库且未资助实施过的项目才能参与本轮项目申报。2026年我校已入库项目详见附件(2026年湛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专项资金项目拟储备入库名单)。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湛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科技社团和行业组织等(申报指南专题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具有一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基础和优势,团队服务能力较强。

(五)申报项目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

1.申报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承担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超过3项的;

2.申报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在同一专题申报项目超过1项的;

3.申报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承担有项目逾期超过半年未结题的;

4.市直单位、县(市、区)单位申报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分别经本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5.申报单位不符合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以及明显不符合申报通知要求和申报指南相应专题申报条件的。

6.申报单位未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供规范材料,附件材料不齐全及不符合申报要求的。

7.申报项目起止时间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起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项目申报时间,不得迟于项目立项文件下达之日,项目执行周期不得超过所申报专题实施期限。

8.申报项目实施绩效不符合申报指南中相关专题的考核指标要求的。

9.申报项目所申报经费、配套经费比例不符合申报指南中相关专题要求的。

10.申报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出现影响评审公平性的单位及个人敏感信息的。

11.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有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违背科研伦理道德记录以及其他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12.申报项目涉嫌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申报书内容查重率超过50%的。

13.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存在其他不宜承担项目问题的。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报送。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向科技处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

(二)截止时间。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17:00。

联系方式:龙老师、马老师,0759-38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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