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第十届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5-10-24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给你们,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除部委属高校外,我省各有关单位均以省教育厅为单位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我校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全校限额1项,省教育厅将对报送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各申报人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和我省有关要求,切实把好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申报要求,并对申报成果材料逐一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申报资格符合条件、申报成果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不涉及国家秘密。

四、各申报人可自行登陆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和申报答疑。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申报系统可访问全规办官方网—2—站(https://onsgep.moe.edu.cn)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评奖系统。本届评奖启用2025年新版本申报评审表,以前版本无效。

五、各申报人务必于2025年10月31日中午11点前完成填写申报一览表(附件4)、推荐成果的申报审批表、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申报一览表还需报送Excel格式)各1份,报送至科技处邮箱zjkjxykjc@126.com.,并把相关纸质版材料按《通知》要求装订,报送至科技处(新湖校区敏行楼1609室),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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