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1-03-20 点击数:

1、实验室内,应保持设备、器材的安全、整齐、清洁。

2、实验室内应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3、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安装、布局,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必须便于实验人员的安全使用和操作。

4、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空气调节净化设施。

5、易燃、易爆、自然、强氧化剂等类药品,一定要妥善保存。

6、剧毒药品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使用者应严格执行领用登记手续。

7、实验室所用电器设备的线路绝缘必须合乎规定并完好无损,走线合理整齐。

8、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可熔保险或自动开关设施。

9、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如因绝缘损坏而带电时,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的保护措施。

10、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要符合规定要求,设备开关和配电装置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定期维修。

11、实验过程中必须使用电炉、电热器时,将电炉、电热器设置在固定位置,设专人负责保管。

12、禁止用烘箱烘烤易燃品、爆炸品。

13、使用易挥发可燃性试剂时,要尽量防止其挥发,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绝对不可靠近明火。

14、取用腐蚀性药品时,尽可能戴上橡皮手套。搬用较大瓶子时,必须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颈。

15、身上或受上粘有易燃物或氧化剂液漏时,不得靠近火源,要立即清洗干净。

16、不得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接触转动部件和高温设备。

17、开启易挥发性药品时,不要将瓶口对着自己或别人,在夏天气温较高时,开启前应事先设法冷却。

18、发现起火,要立即切断电源,扑灭着火源,移走可燃物

19、毒性药品撒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落过毒物的桌子和地面洗净。

20、严紧试剂入口或以鼻子接近试剂瓶口鉴别试剂。若必须以鼻子鉴别试剂,应将试剂瓶远离鼻子,开盖后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其味即可。



Copyright © 2005-2008 by 湛江科技学院,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学智路二号(524094)

联系电话:(0759)3871366(院办)3263968、3871311(招生)

粤ICP备06028243号   建言纳策邮箱:zjkjxyjwc@126.com

教务处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