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学生解除处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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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到考试作弊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内表现良好,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处分期满,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湛江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解除申请表》(下简称《申请表》,可登录教务处官网自行下载),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解除处分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内容中务必含有深刻认识,并手写签名。

(二)申请人所在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实行回避制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形成评议意见提交到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

(三)二级学院审查后形成意见,并在本院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公示材料与本人申请、评议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处审查后形成意见。

(四)学生工作处签批意见后,将《申请表》、书面申请材料一并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学运行科负责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报教务处、学校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审批后下发解除处分文件,并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送达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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