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初审:     复审:     终审:      时间:2021-10-14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组: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质量工程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和结题名单

须中期检查和结题的具体名单见“附件3”。

已升级为省级项目的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待教育厅通知另行组织结题验收。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及要求

(一)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

1、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附件2)

2、佐证材料(含:研究报告、主要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能够反映研究过程的图片、文字记录、录像等资料、以及相关实物)。

(二)材料要求

1.参加中期检查和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或验收登记表,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未按照要求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或验收登记表,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信息不完整的,不予通过。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中期检查或验收不予通过。

2.实证材料须按照项目中期检查或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做好目录并与登记表一起胶装成册(采用蓝色封皮)

3.各项目组须于2021年12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项目中期检查或验收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三份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博学楼咖啡厅后面)。同时将项目中期检查或验收登记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分别作成PDF格式文档,然后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并发至邮箱: zkjypgk@163.com。凡逾期不报送材料的项目,学校将下文予以撤销。

4.确有原因不能如期结题的,须填写“附件4.湛江科技学院校级教研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已经延期一次的不能再次延期。

三、检查和验收方式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通过审阅材料方式进行检查或验收,视情况将会对部分项目召开结题鉴定会、进行现场答辩或实地验收。

四、工作联系人:童洁、梁樱耀 电话: 3871912

湛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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