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湛江科技学院武装与保卫处部门网站的管理,保证网上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安全,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湛江科技学院武装与保卫处部门网站主要任务是:负责部门相关信息的发布,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发布有关通知公告、办事流程、国防征兵、安全教育等,公开部门办事流程,传递相关部门建设信息。
第三条 在湛江科技学院武装与保卫处部门网站上生成、传递和利用信息,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范围与责任部门
第四条 网站信息为可供社会公众查询的公开信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以及不能公开的其它秘密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与传递。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信息不得发布: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十)其它未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的。
第六条 网站信息由部门主管领导统一负责审核,综合政保科指派专人作为部门网站信息管理员上传网站信息。
第三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七条 网站信息发布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未经报批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综合政保科为信息发布的主管科室,上传信息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信息管理员发布信息。网站信息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及时发布。
第八条 上网信息具体参照“湛江科技学院二级网站上传文件要求”。
第四章 管理与维护
第九条 武装与保卫处部门网站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由综合政保科负责。
第十条 综合政保科负责信息发布及审核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管理者对自己的密码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自己的密码泄漏或提供给别人使用。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 考核范围:网站内各部分发布的信息总量。
第十三条 考核时间:累计学年度考核。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提供信息的数量与质量;网上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信息的更新频率。
第十五条 奖惩办法: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湛江科技学院武装与保卫处综合政保科负责解释。
武装与保卫处
2021年4月